为抓好城建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,在综合协调、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和配合。办公室负责。责任人:董方海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3、加大督查力度,及时调度重点工程、重点工作、信访件、督办件及局领导班子会研究确定事项的进展情况。办公室负责。责任人:董方海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4、认真做好文字工作,努力提高办文质量。办公室负责。责任人:董方海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5、精心筹备好各项会议和接待,确保组织到位、人员到位、文字材料到位、后勤保障到位、宣传报道到位。办公室负责。责任人:董方海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6、抓好财务统管单位的车辆调度和使用管理,继续实行轮岗服务制度,做到定额加油、定点维修、定点定时停放,加大对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力度,确保车辆安全无事故。办公室负责。责任人:董方海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7、加强档案管理。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接收、整理、归档和保管,重点做好城建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,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,确保档案齐全完整、管理规范;牵头对各单位档案上交及管理情况进行考核。办公室负责。责任人:董方海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8、加大信息采集和对外宣传工作力度。充分利用电视台、电台、报纸、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,强化对城建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,加强对各类信息的报送工作,完成上级各类简报的采稿任务。宣传科负责。责任人:杨海燕。分管领导:朱泉香。
9、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,完成县里下达的《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》规定的各项指标。办公室负责。责任人:董方海。分管领导:朱泉香。
10、抓好人事管理工作,及时做好工资调整、职称申报、人才引进等工作,组织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学习、培训和考试,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。人事科负责。责任人:杨海燕。分管领导:朱泉香。
二、城市规划工作
1、对07年编制的各项专项规划进行评审、修改和报批。规划处负责。责任人:刘红燕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5月1日前完成。
2、编制沂河源特色小吃城、金三角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。规划处负责。责任人:刘红燕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5月1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和评审,6月1日前完成报批。
3、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北部林果大观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。规划处负责。责任人:刘红燕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5月1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和评审,6月1日前完成报批。
4、编制新城路、历山路北段景观规划设计。规划处负责。责任人:刘红燕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年底前完成评审和成果修改。
5、严格实施《城乡规划法》,严格落实《沂源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法》,加强规划审批和管理力度,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公示制度、规划方案评审制度、项目审批签字制度,严把批后管理“五验”关,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,查处率100%。规划处负责。责任人:刘红燕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6、切实发挥城市风貌规划的指导作用,抓好各项城建重点工程的方案设计,对每项工程的建筑色彩、立面造型、建筑天际线、建筑体量等进行严格把关,评审把关率达到100%。规划处负责。责任人:刘红燕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7、做好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选址、定点、测绘、放线工作,并及时整理好各项资料。规划处负责。责任人:刘红燕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三、公用事业管理
1、对城区地下管线进行全面普查,建立地下管线档案。公用科负责。责任人:齐华庆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年底前完成。
2、实施城区弱电下地工程,对城区各主要道路网通、广电、移动、联通、国防光缆等地上弱电线路进行落地。公用科负责。责任人:齐华庆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年底前完成。
3、实施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,抓好城区天然气主管网和气源站续建,加大市场开发力度,积极做好民用燃气的推广工作。公用科负责。责任人:齐华庆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4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与各燃气企业签订《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》。公用科负责。责任人:齐华庆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5月1日前完成。
5、严格落实燃气经营许可制度,严禁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、供应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从事燃气经营活动。公用科负责。责任人:齐华庆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6、加大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,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行为,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燃气企业,依法给予严肃处理,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,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,确保供气质量和安全生产。公用科负责机关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:
为确保完成2008年度建设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,经局领导班子会研究确定,实行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制度。希望各有关科室(单位)、责任人和分管领导,要高度重视责任分工,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,突出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,做到早筹备、早实施、早落实,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全面完成。重点工程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将与各科室、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挂钩,对完成任务好的进行表彰,对完不成任务的将追究其责任。现将有关责任分工通知如下:
一、办公室工作
1、认真抓好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实,严肃工作纪律。办公室负责。责任人:董方海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2、协助各科室、各单。责任人:齐华庆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7、加强燃气企业档案管理,将各燃气企业基本情况、历次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、整改情况及时录入企业档案。公用科负责。责任人:齐华庆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8、认真做好供水、污水、燃气、供热企业的资质年检工作。公用科负责。责任人:齐华庆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四、城市管理巡查工作
1、协助各有关单位抓好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工作,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。城市管理巡查队负责。责任人:李秀华 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2、加大对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及周边范围的巡查力度,对违法占地、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、早通报、早制止。城市管理巡查队负责。责任人:李秀华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3、认真查处各类违法工程,“双违”工程查处率、超面积查处率、毁坏绿地查处率及毁坏市政设施、私挖道路查处率达到100%。城市管理巡查队负责。责任人:李秀华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4、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工作。城市管理巡查队负责。责任人:李秀华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5、积极发现、查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各种行为。城市管理巡查队负责。责任人:李秀华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6、配合乡建科抓好乡镇驻地、城乡主干道沿线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设监管。城市管理巡查队负责。责任人:李秀华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7、加强职能建设,探索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。城市管理巡查队负责。责任人:李秀华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五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
1、协助和指导各乡镇抓好村镇环卫设施建设,抓好垃圾处理体系试点建设,选择2个重点镇建设二类垃圾中转站,选择50个村新建或改建136个垃圾池。乡建科负责。责任人:赵敬涛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年底前完成。
2、组织编制村镇建筑设计方案图集,并免费向各乡镇进行推广。乡建科负责。责任人:赵敬涛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7月1日前完成。
3、协调各乡镇进一步健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,完善职能建设,配备专职人员。乡建科负责。责任人:赵敬涛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7月1日前完成。
4、举办村镇建设培训班。乡建科负责。责任人:赵敬涛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4月1日前完成。
5、对新颁布实施的《城乡规划法》进行深入宣传。乡建科负责。责任人:赵敬涛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4月1日前完成。
6、协助和指导各乡镇搞好驻地建设,重点抓好省、市级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,抓好10—20个典型带头村建设。乡建科负责。责任人:赵敬涛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
7、加大执法力度,严肃查处违法、违章工程。乡建科负责。责任人:赵敬涛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
8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50万元。乡建科负责。责任人:赵敬涛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年底前完成。
六、房地产开发管理
1、督促各有关开发企业抓好新城温泉家园、山水一城、政西小区等开发项目建设,完成综合开发面积30万平方米。开发办负责。责任人:刘邦先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2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力度,引导企业更新观念,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和品牌意识;对不诚信企业及时亮牌警告,并记录在案。开发办负责。责任人:刘邦先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3、加强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,抓好资质初审和年检工作,对外地房地产企业资质进行严格审查,把好市场准入关。开发办负责。责任人:刘邦先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4、严格开发项目审批,确保开发经营项目办证率达到100%,自建自用项目办证率达到95%以上;强化对县城规划区村(居)的建设管理,提前介入开发小区的规划设计、评审,对各项规划指标进行严格把关。开发办负责。责任人:刘邦先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5、加大对开发项目的批后管理力度,全面落实开发经营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和备案管理制度,对规划私自移位、超面积、超容积率等违规行为的查处率达100%。开发办负责。责任人:刘邦先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6、严格落实配套预存款制度,配套预存款监管率达60%以上,加强对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。开发办负责。责任人:刘邦先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年底前完成。
7、对条件成熟的城区旧住宅小区逐步实施配套设施改造。开发办负责。责任人:刘邦先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8、大力推广和应用中水回用等“四新”技术,年内完成中水回用小区1处。开发办负责。责任人:刘邦先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年底前完成。
9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40万元。开发办负责。责任人:刘邦先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年底前完成。
七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
1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以“打造生态高地、建设美好家园”为主体的生态文明建设工程,协调各乡镇抓好县域范围内6条主干道路域及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。综治办负责。责任人:牟林清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2、继续抓好县城各出入口、城乡结合部、“城中村”等城区重点部位的环境综合整治,保持整洁优美、井然有序的良好环境。综治办负责。责任人:牟林清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3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,对城区主要街道、出入口等部位大型立柱式广告数量和过街横幅进行严格控制,及时取缔垃圾广告和小广告。综治办负责。责任人:牟林清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4、抓好城区亮化督查、调度,确保亮灯率。综治办负责。责任人:牟林清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5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5万元。综治办负责。责任人:牟林清。分管领导:周涛。
八、图纸审查
1、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,严格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把关,对涉及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。总工办负责。责任人:张成录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2、加大对建筑节能设计和地质勘察报告的审查力度。总工办负责。责任人:张成录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3、加强与有关科室和单位的业务联系,强化施工图审查前置手续的办理。总工办负责。责任人:张成录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4、改进工作方法,提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效率。总工办负责。责任人:张成录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5、督促设计单位加快施工图修改速度。总工办负责。责任人:张成录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6、加强施工图审查后续工作的管理,严格控制设计变更,凡涉及基础、主体等重大变更必须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。总工办负责。责任人:张成录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7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40万元。总工办负责。责任人:张成录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年底前完成。
九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
1、实施南外环二期工程(西岭路—高速路连接线),全长1760米,主路面宽20米,两侧各5米人行道和20米绿化带。市政处负责。责任人:王效峰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2、抓好沂河城区段生态修复工程沿河东路、南外环路沿河路段建设,全长2345米,主路面宽6米。市政处负责。责任人:王效峰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3、抓好北部林果大观园旅游路建设(北外环路—友谊水库),全长1800米,主路面宽7米。市政处负责。责任人:王效峰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4、实施城区道路提升工程,完成鲁阳路西段、开发大道、沂河路、胜利路、健康路、振兴路提升改造,对鲁山路、沿河西路、荆山路进行维修改造。市政处负责。责任人:王效峰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5、实施城东污水管道建设工程(一中新校—污水处理厂),全长3580米。市政处负责。责任人:王效峰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6、加强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,确保城区各类市政设施运行良好。市政处负责。责任人:王效峰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7、严格审查、审批各类挖、占城市道路手续,保证挖占城市道路办证率达到100%。市政处负责。责任人:王效峰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8、做好城区防汛工作。市政处负责。责任人:王效峰。分管领导:周钦伦。
十、园林绿化
1、完成水景公园“人与城市”段“康乐秋园”建设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2、完成新城路一期绿化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5月1日前完成。
3、实施新城路二期绿化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10月1日前完成土方回填和地形整理。2009年5月1日前完成。
4、完成新城东游园、西游园建设,总绿化面积2.45万平方米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5、实施“两城”北侧绿化建设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7月1日前完成。
6、完成南外环二期工程绿化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7、完成沂河城区段生态修复工程绿化建设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8、完成鲁中植物园规划、选址,启动鲁中植物园建设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9、加大园林绿化管理力度,提高精细化管护水平,对违法毁绿、占绿行为进行严厉查处,切实维护城区绿化成果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10月1日前完成。
10、加强社会绿化工作,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、花园式小区创建活动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
11、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,完善古树名木资源档案,继续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工作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
12、尽快完成城区各类绿地“绿线”的界定,全面推行“绿线管制”和“绿色图章”制度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
13、加强苗圃管理,加大草花培育力度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
14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50万元。园林处负责。责任人:冯建国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年底前完成。
十一、水景公园
1、加强绿地养护管理,严格落实《山东省绿地养护管理一级标准》,提高精细化水平,确保卫生清洁、水面洁净、水体清澈,提高公园景观质量。水景办负责。责任人:段士春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
2、完成绿地苗木充实提高,确保各类树木及苗木、花卉生长良好,提升绿地景观效果。水景办负责。责任人:段士春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4月10日前完成。
3、对河西岸西台大桥至新城大桥段原有用电线路进行改造,解决线路老化和布局凌乱等问题。水景办负责。责任人:段士春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年底前完成。
4、加强用电设施维护管理,确保正常运行,亮灯率达到100%。水景办负责。责任人:段士春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
5、更换螳螂泉游园微喷设施,整修供水管道,同时对原南麻镇橡胶坝泵房供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修。水景办负责。责任人:段士春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3月8日前完成。
6、做好08年公园防汛度汛工作。水景办负责。责任人:段士春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
7、做好“五·一”、“十·一”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摆花工作。水景办负责。责任人:段士春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
8、在人工河投放和喂养观赏鱼。水景办负责。责任人:段士春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3月25日前完成。
9、自行培育草花1万株,达到增收节支的目标。水景办负责。责任人:段士春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3月25日前完成。
10、做好全年接待工作。水景办负责。责任人:段士春。分管领导:王继武。
十二、建筑业管理
1、继续开展建筑市场治理整顿,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建筑市场的行为,规范建筑市场秩序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2、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力度,完善相关程序和内容,继续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,应招标工程招标率达到100%,公开招标率达到30%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3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,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,提高安全文明工地的整体档次,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全部创建为安全文明工地,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小区1个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4、加强节能标准的贯彻执行,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率达到60%以上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5、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扶持力度,提升企业整体资质水平,年内2家企业达到现行二级资质标准并取得二级施工资质,1家总承包企业基本达到现行一级资质标准,力争通过省、市级初审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年底前完成。
6、制订出台《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投标验证持证上岗标准》,进一步明确审验标准,规范项目部人员组成,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3月1日前完成。
7、完善监管制度,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8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程序,重点做好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手册的规范使用工作,严把施工许可关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9、加强招标代理队伍建设,优化从业人员结构,拓展新业务,完成收入50万元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年底前完成。
10、加强对养老保障金的监督管理,主动与社保部门进行沟通、联系,定期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,确保专款专用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11、加大对各项规费的征收力度,确保足额征收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12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60万元。建管处负责。责任人:孙峰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年底前完成。
十三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
1、加强对工程基础、主体结构的质量监督,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,优质结构创建率达到90%以上。质监站负责。责任人:冯科君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2、继续抓好精品工程创建工作,积极开展优良工程创建活动,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区工程优良率达到90%以上,乡镇工程优良率达到70%以上,确保全县竣工工程优良率达到80%以上。质监站负责。责任人:冯科君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3、强化住宅工程质量,全面推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管理工作。质监站负责。责任人:冯科君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4、做好建筑工程节能验收的实施、推进工作。质监站负责。责任人:冯科君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5、加强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,确保资料真实有效。质监站负责。责任人:冯科君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6、加强工程竣工备案管理。质监站负责。责任人:冯科君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7、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,投诉处理率力争达到100%。质监站负责。责任人:冯科君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8、加强检测站业务管理,做好各项检测工作,各项检测报告及时率、准确率达到100%。质监站负责。责任人:冯科君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十四、建源开发
1、实施开发项目5万平方米。建源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庆平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年底前完成。
2、确保与各单位联合开发项目年内竣工,完成配套建设并协助各单位完成商品房销售,完善产权、土地登记手续。建源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庆平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年底前完成。
3、实行市场化运作,争取储备一定数量土地。建源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庆平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年底前完成。
4、加大公司经营管理力度,各项经营纯收益达到220万元。建源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庆平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年底前完成。
5、完善公司体系认证工作。建源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庆平。分管领导:陈明祝。年底前完成。
十五、工程监理
1、站稳本县市场,开拓外地市场,实现经营收益250万元。监理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李玲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年底前完成。
2、健全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及考评制度,继续推行总监承包责任制,修订《现场监理人员报酬试行办法》,明确总监管理权限,激发企业内在活力。监理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李玲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3、完成甲级监理资质的申报工作。监理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李玲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4、县内监理的工程符合条件的,全部创建市优质结构、优良工程、安全文明工地,确保不发生安全、质量事故。监理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李玲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5、公司综合收入力争在前三年平均水平的基础上提高20%。监理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李玲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年底前完成。
十六、县建筑公司
1、完成建筑施工产值8000万元。县建筑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赵国强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年底前完成。
2、符合条件的工程全部创建为“市优质结构”、“优良工程”。县建筑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赵国强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年底前完成。
3、确保公司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,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开工程全部创建安全文明工地。县建筑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赵国强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年底前完成。
4、企业效益同比增长20%。县建筑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赵国强。分管领导:郑刚。
十七、大源城建开发
1、完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工作。大源城建开发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张允胜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年底前完成。
2、东苑小区商业网点、酒店,东苑C区低层住宅,审计局住宅楼、翡翠园三期工程交付使用。大源城建开发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张允胜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年底前完成。
3、抓好西山小区3000平方米住宅楼、“大源·新家”续建工程、东苑小区K地块的开发建设。大源城建开发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张允胜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4、抓好政西小区、青岛胶南等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。大源城建开发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张允胜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5、企业效益同比增长20%。大源城建开发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张允胜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十八、天宇勘察设计
1、实现勘察、设计、电脑培训等各种经营收入200万元。天宇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洪波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年底前完成。
2、扩大设计经营范围,年内完成室内装饰设计的增项工作,全面铺开轻型钢结构设计业务。天宇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洪波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3、着力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,特别在建筑方案、单体设计、节能设计等方面下大气力,培养出过硬的人才和精品设计。天宇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洪波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4、加强企业自身建设,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,用制度管人促事。天宇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洪波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5、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,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,按要求及时完成审查图纸的修改。天宇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洪波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6、立足我县市场,逐步向周边区县拓展建筑勘察设计业务。天宇公司负责。责任人:王洪波。分管领导:公沛泉。
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