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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从全省建设工作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结表彰会议上传来喜讯,我县以总评第2名的优异成绩,从参加创城验收的8个县中脱颖而出,被省政府授予“山东省园林城市”称号,这标志着我县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。
为提高城市品位,营造适宜人居和创业的生态环境,近年来,沂源县委、县政府紧紧围绕“鲁中生态高地”的建设目标,以实施省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为有效载体,坚持从增绿量、塑精品、抓管理、创特色入手,大力实施城市绿化工作,以绿美城效果显著,初步形成了“点上成景、线上成荫、片上成林、城内成网”的城市绿化体系,各项绿化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了省级园林城市指标,在全市乃至全省处于领先水平。
一是加强公共绿地建设。先后建成沂河源水景公园、沂河源民乐园、胜利山公园和水上乐园、沂源文化苑、汇源绿色广场等10余处大型公共绿地,通过高水平设计、高标准建设,营造了绿色生态、和谐优美的园林景观。沂河源水景公园先后荣获“山东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”、“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”,沂源文化苑被授予“2006年度山东省十佳文化广场”称号,汇源绿色广场等5项工程被省、市有关部门评为优质园林绿化工程奖。
二是突出抓好道路绿化。先后对开发大道、鲁山路东段、瑞阳大道、北外环路、沿河东路东侧、历山路北延等10余条新建道路实施了绿化,对城区各主要出入口相继实施了综合整治和高标准绿化,对胜利路、鲁山路、振兴路等道路绿地进行了改造升级,形成了“绿不断线、景不断链”的林荫路系统。
三是全面开展社会绿化。以实施小区绿化和单位庭院绿化为突破口,深入开展了 “花园式单位”、“花园式小区”、“花园式乡镇”创建活动,集中开展了“创建绿色文明家园”绿化达标活动及“爱绿、护绿、添绿”全民行动,全县80%以上的单位庭院和小区达到绿色文明家园标准,“共创园林城市、共建绿色家园”已成为全县人民的共识。
四是大力推进大环境绿化。立足山区自然条件,依托全民义务植树、单位和个人承包荒山、封山育林等方式,以县城近郊山体和省道、县道两侧绿化为重点,加快大环境绿化建设,2004年以来,共完成荒山绿化和防护林建设23.9万亩,形成了城乡一体的绿化生态体系。
五是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。深入实施了“碧水蓝天行动计划”,对流经城区的河道进行了综合治理,对造纸厂实施了政策性关停,展开了鲁山水泥公司的整体搬迁工作,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。在全省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了首家县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,实现了垃圾的无害化、减量化、资源化,被省建设厅确定为中国固体废弃物管理项目试点单位;投资7000余万元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场,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除磷脱氮工程建设,提前完成淮河流域污染防治“十五”计划,沂河韩旺出境断面COD达到19.3毫克/升,连续5年优于功能区划要求,水污染治理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。
六是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。相继完成20余条城区新建道路和小街巷建设,构建了“八纵七横、内外衔接”的城区道路网络,瑞阳大道被评为“山东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”。供水、供电、供暖、环卫、公交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速,对城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全部实施了亮化、美化、净化、秩序化,城市功能日臻完善,城乡环境明显改善,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绝胜烟柳沂河畔,山城何处不飞花。今日的沂源,道路绿树遮荫,绿地花团锦簇,游园星罗棋布,不出城郭而享园林之美,身居闹市便赏花香之怡,城市绿化工作的深入推进,极大地改善了城区居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创业条件,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日趋完善,城市形象显著提升,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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